近日,农业农村部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关于田间道路意见建议,作出了答复。
答复中称,机耕道路建设一直以来都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对田间道路(包括机耕路和生产路)作出了相关技术要求,明确“田间道(机耕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不宜超过3m。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据悉,2019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安排山西省20.24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19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6万亩。大力推进“放管服”政策,下放审批权限,具体实施方案、项目均由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审批并组织实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标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制修订,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地方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多征求乡镇、村和农民的意见,确保项目实施方案符合农村生产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