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时表示,为积极支持包括畜禽养殖在内的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明确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和用地支持政策,将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须配套的畜禽粪污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设施用地,以及生物质肥料生产设施用地等纳入设施农用地范畴,按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降低土地取得成本,简化用地手续。
据介绍,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深入研究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考虑地方反映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满足发展实际需要。同时,两部委还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等的专题研究,在摸清各地建设实际用地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起草完善不同类型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等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