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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联合能否抵制罗非鱼低价出口?

   日期:2012-11-03     浏览:261    评论:0    
核心提示: 6月5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流加协会)发布通报,个别贸易商屡次向国外采购商低报价,并且谎称原料来自国内某罗

     6月5日,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流加协会”)发布通报,个别贸易商屡次向国外采购商低报价,并且谎称原料来自国内某罗非鱼加工企业,已经严重扰乱正常市场价格与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利益。中国流加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通报的目的就在于收集相关证据,并呼吁有关企业联合企业抵制这种不正当行为。 协会通报贸易商低报价      据通报描述,“近期中国流加协会多次接到国内外多家罗非鱼加工、出口、进口企业反映,个别贸易商屡次向国外采购商低报价。从反映的情况来看,进口商问其产品来源,竟然以国内知名罗非鱼企业谎报,实际上,该企业根本没有向这家公司卖过产品;另外,国外的进口商向其买货时,又说已经卖给别的公司了。通过该手段,争取订单、打压价格、获得市场份额、破坏行业秩序,已引起业内人士的广泛声讨。”      南方农村报记者随后通过求证,得知文中所提及贸易商全称为中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远大”),而被谎称的国内某知名罗非鱼企业则为华南某加工企业。该加工企业总经理王毅(应本人要求化名)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和中远大方面取得联系,并且做了相应沟通。“对方态度很好,已经给我们道歉,而且据他们说,只是给其中一个客户谎报了我们的名字,所以影响不大。”据王毅透露,他已经将彼此的沟通情况及相应细节,全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中国流加协会,并且表示只要对方不继续侵犯自己的权益,可以对此事不做追究。      据王毅描述,5月17日左右,他从某知名加工厂副总经理处得知,有贸易商假借其公司名义向国外客户低价销售产品。“他们的FOB(贸易术语,意即“离岸价”)低到1.5美元/磅,而我们的FOB超过1.8美元/磅。”如此低价,让王毅觉得很疯狂。在他看来,贸易商假借其他公司之名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但是,真要以此价格出口,又要保证产品质量,“加工厂肯定亏本。”1.5美元/磅会否亏本?     对于中远大的低价销售行为,有业内人士认为,是罗非鱼行业不景气的直接后果。“现在加工厂很难做,为了抢市场,用低价方式抢市场情有可原。”该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某些加工厂为了处理库存,不得已出低价亏本处理。     “我觉得,如果按照海南加工厂的出口标准,以及目前的原材料价格,FOB低于1.7美元/磅绝对亏本,可能有些小企业生产和管理成本会相对低一些,但是也不可能低至1.5美元/磅。”海南某大型罗非鱼加工出口企业负责人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加工企业的成本主要体现在原材料、加工费用、水电、包材以及检验检疫、运输费用等方面,随着各项成本上涨,即使算上出口退税,1.7美元/磅的离岸价也只能做到不亏钱。     1.5美元/磅的低价,也让其他加工企业开始怀疑产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据中国流加协会发布的通报称,将继续关注低报价形成的因素,例如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过度包冰问题、保水剂使用过量等问题。流加协会表示,拟将此情况向相关部委反映,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向国外进口商发出通报,将有关信息提供给进口国的质量检验部门,以达到维护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针对质量问题一说,中远大购销部边经理解释,各企业的生产成本不一样,况且产品质量若真存在问题,根本无法顺利出口。“比如保水剂使用过量这个说法,如果没有达标,FDA立马就会查出来,并且禁止下一年的出口,企业可不敢掉以轻心。”边同时透露,中远大目前的合作伙伴主要是中小型加工企业,借助其相对低的生产成本,达到低价销售的目的。“比如有些大型厂家使用了大型急冻机器,即使二手产品也需要几百万元,生产成本自然很高。如果企业使用急冻库的话,虽然急冻时间相对较长,但成本一下子就降低不少,这也是为什么可以低价销售的原因。” 贸易商自称正当经营      “去年我就收到过类似通报,但是我们是做正当生意,并没有违反相关出口规定。”边姓经理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1.5美元/磅的离岸价不论对于贸易商还是加工厂,都存在部分利润,并非外界所说的亏本抢市场。据边经理透露,中远大目前每年罗非鱼出口量在3—4万吨,如果以亏本的方式抢市场,付出的成本太大。据了解,一般加工厂都会和贸易公司合作,只是根据加工厂的规模,可能出现小厂更依赖贸易商的情况。“一些大厂有自己的长期客户,而且一般量都比较大,所以在出口量上面,依赖贸易公司占比相对小。小型加工厂因为缺乏行业知名度和相应的销售渠道,或多或少都需要借助贸易商的关系出口。”      中国罗非鱼加工出口行业一直存在产能过剩、低价竞争的问题,贸易商正是利用小加工厂销售渠道薄弱的弱点,帮助其寻找出口客户。一般来讲,贸易公司业务经理会将其经销的产品目录及价格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大量国外客户,客户通过邮件了解信息后,会对感兴趣的产品向贸易商咨询,贸易商再以商定后的价格及数量在国内寻找合适的加工厂。流加协会所通报的谎报企业行为,就出现在与国外客户协商的环节。如果贸易商能报出大企业无法开出的价格,国外客户在向国内大加工厂询价后,会认为贸易商的渠道更便宜,自然愿意与之合作。      客观地讲,利用国内小型加工厂和国外客户的信息不对称赚取尽可能大的差价,本也是进出口贸易最常见的操作手段。此前,行业内就有贸易商“一张订单跑遍中国”的说法,利用各加工厂之间的竞争尽可能压价。正是国内罗非鱼加工行业小、散、乱的无序竞争现状,为贸易商报低价提供了可能。      流加协会此番通报,定会令贸易商有所顾忌。但能否根本上改变现状,业内却看法不一。 ■网友热评     樊旭兵:这是市场行为,靠协会协调和媒体曝光是不够的,要靠品脾的力量才能走出困境。罗非鱼行业只有致于死地而后生。而且还不一定能翻身。只有看罗非鱼协会领导和大型罗非鱼加工厂和饲料厂大佬们的智慧和决心啦!     注册名字不容易:别以为我在贬损“猪粪罗非”,这个东西我吃得一点不少,安全得很,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格嘛,你无数个注册水库,但产品都是挂名的。做贸易的也不是傻瓜,知道你的把柄,不杀价就是猪。(罗非鱼)只要控制好,别像桂花和丁桂那样养出个“绿色罗非”来,内销还是有希望的。我看(罗非鱼)出口就那样了,中期内就是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病入膏肓,指望内销吧。     可持续渔业HanHan:需要行业内部建立一个透明的信息平台,不仅仅是价格、订单信息,更需要对供货质量、环境影响和相应改良措施等信息及时发布,才能让市场有真正的优胜劣汰。     庹矛:支持流加协会。但即使有充足的证据又能怎样呢?这是市场行为,能对贸易商进行处罚吗?不能的话最多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解决不了实际的问题吧?     振业水产_江门:都想长持以久的发展,现在应该是团结的时候了。     广州五龙岗水产梁聪:问题是从哪里牵头,谁来监督?怎样落实?     红双喜:总算协会出面努力做一些事情了,很好,希望能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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