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政发〔2007〕14号文件和全省标准渔港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把继续推进续建渔港项目,加快新开工项目前期准备,有序开展交竣工项目验收,协调推进渔港配套工程等做为工作抓手,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努力推进年度标准渔港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今年以来,该市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标准渔港建设工作,把标准渔港建设作为各级政府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全市现代渔业发展大会上,市长吴蔚荣、副市长郑米良对标准渔港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和提出要求,市政府与沿海各县(市、区)签订了2012年标准渔港建设责任状,明确了该市年度标准渔港建设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科学研判全市经济社会形势后,作出“大干二季度”的决定。全市各级渔港办和施工单位迅速动员起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加快推进渔港工程进度,二季度完成投资额4300万元,完成承诺投资2100万元的翻番。
二是督查有力,合力推进。年初,我局对台州市2011年标准渔港考核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台州市政府认真落实我局提出的整改措施,把加强督查作为推进渔港建设的一条重要措施。上半年,市领导多次赴建设任务重的温岭市、临海市、三门县检查督促标准渔港建设工作,要求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三是攻坚克难,破解难题。针对标准渔港工程政策处理难、资金投入大的难点问题,台州市各级政府切实将标准渔港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积极谋划,攻坚克难,千方百计妥善处理好政策处理和配套资金问题,为标准渔港建设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是强化管理,保障安全。对于每个渔港,台州市均落实渔港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并根据县(市、区)和乡镇人事变动的实际,对责任人员也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每个渔港都有一个安全管理责任人。对于在建项目,每个渔港还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要求加强安全防范和台风期间的人员撤离,做好防汛物料的储备,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保障。同时,规范操作,严格实施项目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把项目前期、施工质量和生产安全关,保证了渔港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