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农机局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日府法发[2012]5号),坚持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的原则,把涉及农机执法执法中常见的69种违法行为的处罚,采取逐条审核,反复推敲量化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案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幅度内,划分为农机监理和农机维修两个大项目,规范了《日照市农机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此标准的实施,有利于在农机执法环节增强科学性和操作性,减少随意性,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了公正执法。
(山东省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