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黄磷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新进入黄磷行业的企业,起始产能规模必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并同步建设黄磷就地深加工装置。同时,从《黄磷行业准入条件》开始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云南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
依据通知,新进入黄磷行业的企业,起始产能规模必须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不得分期建设,并同步建设黄磷就地深加工装置,黄磷全部实现就地加工利用。省工信委重工处副处长王宜国说:“黄磷的生产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并对周围环境带来极大污染,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2008年,云南省黄磷就地加工利用率只有12.5%,和2007年相比下降13个百分点。因此除了《黄磷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的5万吨/年及以上产能规模外,云南还特别规定同步建设黄磷就地深加工装置这个准入门槛。”
新建或现有装置扩大产能的黄磷项目须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核准。
作为单个黄磷生产企业在这次“洗牌”中如何胜出?王宜国认为,关键要在能源资源消耗约束性指标上进行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