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委 作者:政策法规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贵阳市法制局近期对全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我委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检查检收。我委政策法规处根据《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了《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筑农字〔2010〕124号),并按照《贵阳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安排,精心组织、着重落实以下几个方面规范化建设(一)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二)行政复议机构职能配置规范化。(三)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四)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五)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六)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规范化。(七)行政复议保障规范化。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