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费逐年提高,大病救助不断完善……5年来,我市民生服务范围全面拓展,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水平大幅提高,在保障民生、稳定民心,促进和谐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救助体系保民生
5年来,我市城市社会救助体系为低保对象提供了根本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由2007年的160元提高到240元,保障面由5.7%提高到5.8%,累计发放保障金6.4亿元。农村保障人数由2007年底的1.5万户4.2万人发展到2011年底的2.6万户4.3万人,保障面由3%增长到3.1%,年人均保障标准由1000元增长到1600元。截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救助城乡医疗对象27.4万人次,医疗救助金4055万元。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100%。
让居者有其屋是近年来我市实施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工程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我市为8819户灾民和低保户建房15974间,维修2418户7120多间;完成了虎山、长甸两个乡镇56户减灾安居工程项目。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应急能力保安定
在应对自然灾害上,为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我市和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市已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市本级储备物资200多万元,县(市)区分别储备20万元。在我市遭遇的特大暴风雨雪袭击和2010年的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以及2011年的台风时,民政部门全面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紧急转移安置灾民13万人次,救助灾民34.1万人次,汶川、玉树发生特大地震及甘肃周曲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服从大局、快速反应,让民政部门在基层组织中的社会动员力量在短时间里发挥出应有的效能。
养老服务惠民众
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全市以养老服务社会化为重点,开创多种养老方式。5年来,投入资金1.1亿元,新建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室28个;完善室外老年人健身广场62个;民办养老机构15个,床位数达到3883 张;新、改、扩建国办养老机构5个;新建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4个,床位数达到352张,各类养老机构总数达到60个。农村五保供养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自治组织稳民心
5年来,我市有38个社区被评为省级以上和谐社区,其中振兴区纤维街道、锦绣社区,元宝区的林江名城等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村务公开逐渐规范,村务公开率达到100%,村务公开规范化率达到80%以上,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基本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有262个村建成农村社区。东港市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目前东港市农村社区建设覆盖面达到85%,已申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
双拥优抚促融合
经过全市广大军民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全省“七连冠”的奋斗目标。5年来,我市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以不低于10%的比例逐年递增。在全省率先实行抚恤补助金“社会化发放”并得到推广。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依托,以医疗补助和大病救助基金为辅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出台了《丹东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由2006年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2011年的每人每年1020元。优抚对象报销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退役士兵安置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扶持就业相结合,采取普惠制培训、订单式就业的办法,初步探索出适应市场经济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