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召开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培训会上获悉,从本月起,北京市正式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这标志着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将走向规范化管理。
按照规定,凡2012年9月1日后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申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须按照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审。申报程序参照《关于组织申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执行。
据了解,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包括住宅用地、公共建筑用地等人居用地面积设定了限制,最高不超过49平方米。
近年来,北京市着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标识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和建设性工作。截至8月底,北京市已有27个项目通过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总建筑面积201万平方米,预计年内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面积将突破600万平方米。
另悉,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正在征集第二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未来将进一步发挥专家队伍作用,保证项目评价质量,提高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