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宁夏各级农机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以农机化促进农业产业化,以农机合作组织带动规模经营”的农机化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农机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狠抓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免费管理等重点工作,农业机械化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好势头。2011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730万千瓦,农用拖拉机拥有量达21.4万台,各种配套农机具达到31.4万台(套),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8%。灌区小麦、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超过70%,其中机械插秧水平达到34%,机械收获水平超过95%;马铃薯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达到33%,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35%。农机化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一、重规范严监管,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2年,宁夏全区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亿元,自治区资金1500万元。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宁夏农机主管部门始终坚持向主要作物、关键环节和农机服务组织倾斜的原则,对马铃薯生产机械、玉米收获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给予累加补贴,进一步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措施,确保了购机补贴政策有效落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年初召开的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宁夏农机化局与各市、县(区)农机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责任书,供货企业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经销企业承诺书”,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责任体系。二是强化制度规范。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购机补贴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购机补贴产品目录、购机补贴申请流程等,细化购机补贴工作程序,就购机补贴初审、协议、验货、监管、验收五个关键环节细化措施,完善办法,堵塞工作疏漏,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始终把严肃工作纪律贯穿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实行购机回访制度,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今年停止了11种违规产品的补贴资格,对3种产品给予黄牌警告。四是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的配合。与自治区纪检委、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反贪局配合,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使纪检、检察工作从事后监督转变到事前、事中监督,推动了农机补贴工作规范运作。截至九月底,全区共实施购机补贴资金2亿元,受惠农户1.5户。补贴各类农业机械4.8万多台(套),有力的促进了农机化的发展。
二、重扶持抓发展,积极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按照“以农机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以农机合作组织带动规模经营”的农机化发展思路,把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形式,从提升农机服务组织服务层次,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服务功能,延伸服务领域入手,制定了《关于加快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的意见》、《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建设规范》、《宁夏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星级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了农机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机作业公司评星定级工作,推出一批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自建的示范园区、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五有”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扶持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规范化发展,对纳入自治区扶持建设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购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对其建设的机具库棚经验收合格后,给予30-40万元的补助。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不仅带动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与合理流转,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和使用效率,而且促进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发展,形成了“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农机合作社+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新模式,逐步由过去农机监理机构面向机手的安全管理,变成了面对农机合作社,合作社对驾驶员的管理模式。强化了安全生产,提高了安全管理效果。截至目前,全区通过验收的农机作业公司数量达到33家,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58家,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服务面积达500多万亩,流转土地8.2万亩。
三、重融合拓领域,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是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进农机化工作上水平的重要举措。2012年,紧紧围绕自治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在巩固原建设的农机化示范园区成果的基础上,全区建设农机化示范县7个,农机化示范园区62个,示范面积达到189万亩。园区建设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作业公司,并注重与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粮食创高产、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有机结合,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示范推广了保护性耕作、玉米和马铃薯机械化种收、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园区内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100%。
四、重成效尽职责,全面加强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全面开展农机免费管理。自2009年农机免费管理实施以来,农机上牌率、年度检验率、机手持证率均大幅度提高。截至目前,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入户率达到91%,驾驶员持证率达到86%。近三年全区累计投入农机免费管理和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资金近4500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和农牧部门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都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奖罚的依据。区、县(市)、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严把农机登记关、检验关和农机手的培训考试关、审核关,纳入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100%纳入牌证管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用机及操作人员100%纳入牌证管理。三是构建了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以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将“平安农机”创建纳入全年农机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全区共创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2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6个,自治区级“平安农机”示范县5个,示范乡镇150个、示范村1127个、示范户13664个。四是强化了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建设。2011年初,自治区人大颁布实施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确立了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使全区农机免费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保障。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拖拉机业务办理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联合收割机业务办理规范》等相关业务办理规定,使全区农机安全监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今年全区发生一起农机死亡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五是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能力建设。2011-2012年,宁夏农牧厅、农机化局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投资近1000万元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能力建设,开展标准化办证大厅建设,投入使用移动检测线、电子考试杆、无纸化考试设备、宣传培训设备及农机事故处理设备和服装等,进一步提升了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六是扩展农机安全监管领域。对设施农业机械、脱粒机等“六小农机”实施了安全监管。同时将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修理工纳入农机监管范围,实行就业准入和行业管理。
五、重投入抓保障,全力推进农机化大发展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能。随着宁夏农机化事业的迅猛发展,全区各级农机部门不断强化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抢抓来之不易的发展机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行“一局两站”共同研判农机化工作形势,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思路措施,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共同实施检查验收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了宁夏农机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抓投入,为农机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近年来,宁夏各级农机化部门在积极争取中央投入的基础上,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地方财政的支持,有力地保障了全区农机化的发展后劲。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自治区投入农机补贴资金达到7500万元,农机安全监理方面的投入达到4500万元,其中自治区农机免费管理资金达到1000万元,农机监理装备能力建设达到1000万元,总计自治区农机化方面的投入达到1.2亿元。三是抓队伍建设,提高农机行业的凝聚力。一只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的干部队伍,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为使农机系统成为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队伍,一方面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进行了全员培训,提高了农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素质。另一方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了政策法规学习和勤政及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清正廉洁、文明高效、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全区农机系统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全区农业机械化健康快速发展。(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