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是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最前沿阵地。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2012年,宝应县明确要求: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确保实现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
一是成立专门机构。各镇农服中心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主要负责镇范围内农产品的检测、监督和管理;协助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站监管工作;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等工作。
二是充实人员力量。在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设立至少3名镇级专职工作人员,其中1名站长、1名监管员兼信息员、1名检测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站长由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兼任;在各村设立1名村级监督员,由各村村长担任,负责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各村组设立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组协管员,由村组组长担任,并建立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信息档案,切实做到“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
三是健全制度职责。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分别对乡镇、村、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制定了岗位职责,明确站长、检测员、镇级监管员、村级监督员、村组协管员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层层落实农业标准化、“三品一标”认证、产地准出、农产品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等各项工作。
目前,宝应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1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人员定编定岗已基本就位,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已初步形成,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