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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公民一生的纳税清单:死后也要缴税

   日期:2012-11-03     浏览:622    评论:0    
核心提示:  年末,五位嘉宾在中国收视率最高的国家电视台分别作主题演讲。很巧合的是,其中的四位主讲嘉宾都重点提到了同一个问题:减税

  年末,五位嘉宾在中国收视率最高的国家电视台分别作主题演讲。很巧合的是,其中的四位主讲嘉宾都重点提到了同一个问题:减税。 

  他们分别是刘明康、柳传志、樊纲、陈志武,角度虽有不同,但观点较为一致:当前,中国的税负水平太高了,应当减税。 

  不过,这与有关部门的主流观点并不一致。尽管不同主管部门给出的数据并不一致,但立场结论相同:中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 

  事实上,在牵涉到每一个人利益的税负问题上,民间感受与官方立场的相左一直存在,但在2011年的一整年,这种矛盾和冲突的尖锐化多少令人有些意外。 

  12月11日,财政部刚刚公布,2011年前11个月的全国财政收入97309亿元。全年财政收入超10万亿元已无悬念。 

  这必将在统计上推高早已招致颇多非议的宏观税负水平。 

  樊纲说,财税改革确实到了一个新的时候。刘明康主张,政策性、结构性的减税规模应当有所扩大。 

  12月14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宣布:财政政策要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尽管不同立场之间关于宏观税负水平高低的争论,仍未取得较为一致的意见,也许永远无法取得一致意见,但结构性减税已经成为税制改革的共识。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说:我们已经有必要,也有能力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了。 

  税负痛苦吗? 

  “2010年的中国财政预算内税收相当于同年4.3亿倍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14亿倍中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 

  今年9月,或许就连美国《福布斯》自己也未曾料想,该杂志 2009年的一则“旧闻”——“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二,仅次于法国”,竟再次引发国内舆论的广泛争议。 

  关于税负问题的敏感与矛盾可见一斑。 

  官方很快予以回应,财政部有关人士认为,福布斯所提的税负痛苦指数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存在缺陷。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统计口径,2009年的宏观税负为25.3%,低于当年世界各国36.4%的平均水平。从而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宏观税负水平并不高。 

  这个结论似乎并没有为大众所接受。而且,财政收入结构的复杂,也让统计变得繁难,即使是来自官方的统计,也会因为统计口径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版本。

  早在2010年《福布斯》发布的榜单刚出炉的时候,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即刊长文对“中国税负痛苦指数世界第二”的说法予以驳斥。他在文中指出,按照中国现行各类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并以2009年数据测算,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5%;加上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等非税收入,宏观税负约为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占4.2%,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占3.8%)。 

  而根据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的匡算,中国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例在34%左右,高于发展中国家适度税负率18%~25%的范围。 

  周天勇曾专门研究财税体制改革,他所指的政府实际全部收入,除公共财政收入之外,还包括收费、罚没、土地出让金、探矿权和矿产开采权拍卖和出让、社保费、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彩票发行等等方面。 

  “所有这些全部算上,占GDP的比重或达34%~35%,这个比例负担确实太重了。”周天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事实上,在中国,除了两个法定的征税部门——税务局和海关,工商、环保、质监、公安、海事、城管等众多部门也都有各自的形形色色的行政性收费名目,这部分的支出不仅名目繁多,而且负担沉重。 

  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根据最近的统计测算了一下,“中国今年的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税收全部加在一起,大概是GDP的35%。” 

  民间的测算与官方的数据相差甚大。 

  肖捷在前述所撰文章中解释,有的研究机构和学者根据相关数据分别测算或估算中国目前宏观税负水平比30%要略高一些。其中可能存在数据转换口径的差别,或者没有完全剔除关联数据之间的重复计算因素。 

  高培勇倾向于用较宽的口径与国际作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目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虽不算低,但绝不是世界最高的,低于工业化国家平均水平。 

  仅从统计上看,中国真实的税负水平究竟是多少,税负水平究竟有多重,成为了“罗生门”,民间与官方之间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争论从未曾停止。 

  然而,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在过去的那些年,中国财政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GDP、企业利润和居民收入的增长。这个趋势必然使国民收入的分配越来越向政府倾斜。 

  “自 1994年之后,在税收收入增长持续快于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宏观税负水平肯定会呈现逐年提高的景象。这是必须承认的基本事实。”高培勇说。 

  根据陈志武提供的数据,仅以预算内财政税收算,1995年的时候,中国的财政税收相当于GDP的11%,而到了2010年,则已经相当于GDP的21%。在过去15年里,中国的税负越来越高,相对的财政税收负担几乎翻了一倍。 

  他作了一个换算:2010年的中国财政预算内税收相当于同年4.3亿倍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14亿倍中国农民的人均收入。 

  这一换算相当直观地反映了人们的税负感。如果此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没有随着税收的增长而相应提高,后果可想而知。 

  减税怎样才合理? 

  “收入越高的人,流转税的税负越轻,这极易导致不公平,加剧贫富差距。” 

  结构性减税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但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看来,“现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并不是认为税负过高的这帮人胜利了。这只是一种财政的手段,是为宏观大局服务的财政手段。” 

  如果说税负是否过高尚无定论的话,那么,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体系所导致的税负分布不均衡、税制结构不合理几乎已无争议。 

  在1994年的税制改革中,国家财政十分紧张,财力匮乏,于是在税制的设计中选择了较易实现收入的流转税为主体,突出了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地位。 

  仅以2010年为例,增值税占去了全部税收收入的39.5%,消费税和营业税分别占比 9.9%和14.4%。 

  流转税的特征是在生产至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环环征收,过于倚重流转税带来的弊端是,税赋或许会重复征收,并在最后进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为影响物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由此,改革流转税为主体的税收格局,亦是控制通货膨胀、调整经济结构转型所需。 

  对于缩小贫富差距来说,“富人的消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是比较低的,而现在我们主要的税赋是对消费征收,而非来自于收入环节。”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举例,一个月入1000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8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80元,占收入比为8%;一个月入一万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50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500元,占收入比仅为5%。 

  “收入越高的人,流转税的税负越轻,这极易导致不公平,加剧贫富差距。”张斌认为,流转税的税负太重了,作为一个结构性的调整,应该降低流转税的税负。 

  作为官方的用语,“结构性减税”首次出现在了2008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彼时,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配角,“结构性减税”在以增加政府支出、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操作中扮演了辅助角色。 

  3年以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结构性减税”取代“增支”成为了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心。 

  所谓的“结构性减税”,有别于全面的、“一刀切”式的减税,指的是为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 

  虽然仍难言尽如人意,但在2011年,中国政府开始了密集的减税:2月25日,《车船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原来“一刀切”的征收方法变成按排量大小分档计征,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9月1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调整为3500元,全国有6000万人不需缴纳个税;11月1日起,针对小微型企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 

  其中,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比最大的增值税成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对象。 

  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毫无疑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将减轻企业的税负。但何时将全面推行仍是未知之数。这意味着全国其他地方的服务业分享减税的成果仍显遥远。 

  “因为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减税的方向是肯定的,但减多少不知道;税改的力度也是肯定的,但具体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只能是一步步往前走。”刘尚希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从这个角度看,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脚步不可能太快。但此前一直停留于口号的“结构性减税”正在一点一点变为现实。 

  不过张斌认为,这种结构性减税的力度仍显不够。“规模还可以再大些。” 

  个人篇 

  从生至死 一位公民的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一篇长文的开头就告诉我们一句大真话:在现代社会,除了有意仿效鲁滨逊式的生存方式之外,要试图寻找一个脱离税收影响的空间是徒劳无益的。 

  是的,纳税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无孔不入,无论是你的收入,还是消费、投资都是课税点。从纳税的原理上,只要有经济行为,政府就能征税。 

  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的那句“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税是确定无疑的”几乎被奉为真理而在西方社会广为流传。 

  其实,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在中国现有的税制格局下生存,谁都能说出一两句名言来,例如: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只有征税是确定无疑的。又例如,活着要纳税,死了还得纳税。 

  那位叫R·A·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学家,他告诉政策制定者说,政府要征税,可以在资金的流动中,即流转税;或者在流入口,即所得税;或者在流出口,即支出税;甚至,静止的资本也可以收税,即财产税。 

  那么,这些我们缴的税,我们真的了解吗? 

  税赋的转嫁 

  年初,网上一篇名为《月入万元“最高”税负多少》的热文在网上流传。网友晒出个人账单:“月收入1万,要缴14%个税,12%公积金,8%养老保险,4%医疗失业险=3800元,如果你拿出6200元全部消费,需要为你消费的商品埋单17%增值税及28%各种杂税共2800元,所以,一个月赚1万的人,你相当于要拿出6600元来缴税。” 

  我心里一惊:这说的不正是我吗?我也月入一万,也月月光,我的6600元也以税收的方式被花掉了吗?这断然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设置税制的人知道我的赚钱生活如何充满血和泪,他自然可以理解我的心情。 

  原来有人比我更着急,一位记者很快找到专家算了笔账,得出结论说:即使极端情况下,可支配收入全部用来购买税率最高的卷烟,缴税最高大约4698.4元。 

  万幸,我不吸烟,我的税负大概不至于高至4698.4元。但我的朋友嗜烟,他纳税大概要比我高。我算了一下,假设他每周花100元买一条烟(超过70元/条称之为甲类卷烟,税率达56%),需缴纳14.5元的增值税,48.46元的消费税,6.67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三项相加,共需要缴税69.63元,这还没有计算卷烟批发环节加征的从价税,为批发价的5%。 

  我们国家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加征了消费税。那些奢侈品或是不利于环保的商品,是消费税的重点课税对象。目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包括烟、酒、鞭炮、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率最低1%,最高56%。 

  包括消费税在内,目前中国共有19个税种,如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契税、烟草税、关税、车船税等等,贯穿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指出,在中国现行的税制体系中,70%以上为流转税,即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其余的不足30%为所得税等直接税,即,中国税收总量的70%都有可能进入价格,但在一些国家,或许只有30%。于是,我们商品的价格大致由如下因素构成:成本、利润和税收。 

  众所周知,企业是我们国家最大的纳税主体,90%的税是他们缴纳的,但最后它会通过商品价格的方式,转移到你我的身上来。一位叫张斌的学者告诉我说,这叫税赋的转嫁。究竟能转嫁多少,由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不同商品的供求关系综合决定,有可能全部转嫁,也有可能部分转嫁,但销售比较正常的商品,大致都没有什么转嫁给消费者的障碍。流通环节越多,就越可能增加税费,层层转嫁。在这一过程中,重复纳税的情况非常严重。 

  他还告诉我说,这种转嫁会导致两个恶劣的结果:一是导致不公平,二是推高物价。 

  因为中国大部分的税赋都加到商品的价格上,穷人和富人若消费同样的生活必需品,其所占收入比是不同的,因而缴纳同样的税收是不公平的。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敢想过喝同样一瓶水,当我们一起纳税的时候,富人其实应该要比我缴更多的税。 

  潜税暗流 

  没错,我们大部分的税赋是隐秘的,即使是我国那些著名的财政学专家也劝我说,想要弄明白是很难的。 

  但我还是执意地想弄明白,这些税是如何流转到我们身上来的。于是,我条件反射般地对我自己和身边亲友的经济行为“计税”。 

  个税法调整后,每月我需要缴纳月工资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0.2%的失业保险以及12%的住房公积金,共2223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不必缴纳。我的一万元减去2223元,再减去3500元的起征点,剩下的4277元我必须要缴纳332.7元,最后进入账户3954.3元。 

  这些我是知道的。但此后一个月中,我所有的“挥霍”如何被隐秘地“纳税”,我就无从得知了。 

  我住在北京,家里每月消耗10立方米单价为2.05元/立方米的天然气,当月需要缴纳20.5元的燃气费,其中包含了约0.24元的增值税和约0.02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每月消耗10吨单价为4元/吨的水,当月需要缴纳40元的水费,包含增值税约4.6元,以及约0.46元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每月电费48.83元,含增值税5.6元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56元。日化用品若以每月20元计算,其中含有增值税2.9元,以及0.29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只是生活中最小的开支。 

  我爱吃麻辣火锅和麻辣香锅,每周一次,每次200元,我需要为此缴纳10元的营业税,1元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其实还不止,我或许还要为地沟油以及其他的问题食品缴纳17%的增值税。每每想起这些,心里尤其不平衡。 

  那么,身为女人所需要的胭脂水粉呢? 

  复旦大学教授韦森为女人们算了一笔账:目前在中国商场出售的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就有14.53元的增值税,25.64元的消费税,还有4.02元的城建税。单这三项,就占整个女性化妆品零售价格的44.19%了。如果再加上生产和运输环节的政府税收,比较保守估计,在100元的女性化妆品中,至少有超过50%转化为了政府的税收。 

  如果很不幸,你渴望拥有的化妆品或服装是进口的,那么还要加征关税和其他消费税。 

  香港的税负很轻。我的那些有钱的朋友们都喜欢去香港购物,买蒂芙尼的钻戒,香奈儿的包包,劳力士的名表……最没钱的也会买个LV的包包。 

  也许商务部看了会很痛心,这是最富有的消费力在流失,于是说,要进一步降低奢侈品的进口关税,将消费留在大陆。 

  财政部随即刊文《不应取消或降低奢侈品进口消费税》,并援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的观点称,奢侈品进口消费税不但不能取消,还应进一步加强。 

  于是,这事儿最后也不了了之。 

  有微博说,“香港单身青年年收入17.8万港元,只需缴税729港元”。人民日报经过调查后报道说,那是属实的。这当然让我很羡慕。我虽然年入12万,但需缴纳的税收仅个人所得税就达3872.4元,比香港人多多了。 

  而且他们的流转税很少,这意味着同样的钱,他们因为不需要缴纳像内地这么高的流转税,因而购买力比我们强多了,生活品质当然也比我们高。 

  据说,小汽车是目前国内征收税费最多的商品之一。专门研究车船税的学者许文告诉我说,国产汽车购置环节的增值税为17%,消费税为1%~40%,购车税为10%,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税率约为10%,以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格为计税依据,最高税负约达70%多;若是进口车,还需要加上25%的关税。“这样,税负是可能超过购车价格的。”他说。 

  当然,上述税负都是按照大排量汽车以最高税率计算的。使用过程中还要缴纳过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2012年1月1日《车船税法》施行后,大排量的汽车负担将大大增加,以4.0升以上的汽车为例,其车船税额将从480元至少上升至3600元,是过去的7.5倍。 

  房子买卖的税费也同样复杂。据称,目前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2项之多,分别为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我家里买了一套140万的房子,该价格中包含了5%的营业税7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4900元,土地增值税约为20万元等等。另缴纳3%的契税4.2万元,印花税700元。 

  从第一声啼哭到入土为安 

  我亲眼看见我闺密的孩子是如何从第一声啼哭就开始纳税的。这个小家伙大量地消费奶粉和尿不湿。长大以后,他大概也无法想象他的父母是如何为他的奶粉和纸尿布纳税的。他每10天消费一罐900克原装进口婴儿奶粉280元,每月消费一箱108片的尿不湿165元,这些价格中至少含有17%的增值税、教育附加费以及城市维护建设费。 

  他的父母有些吃不消了。他们意外地发现了一条省钱之道:托新西兰的朋友每两月快递过来一箱进口奶粉,980元一箱,6罐,平均每罐才160多元,每罐还是900 克,而且完全不必担心“问题奶粉”的问题。 

  这也难怪我的一位大男子主义的同事去荷兰出差,居然为他的女儿带回来了满满的一大行李箱奶粉。 

  有时候,我要装装有文化的样子买点书。每月消费大约200元,缴纳13%的增值税26元。偶尔,我也要装装小资,看看电影和话剧,听听音乐剧,或者是放松一下唱唱K,我可能会因此要缴纳5%~20%营业税。 

  享乐时纳纳税是可以想得通的,但郁闷的是,我因腹部疼痛去医院,做了一个“增强CT”,花费如下:西药费345.70元,照射297.9元,CT 460元,材料 163.31元。公立医院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免征营业税。但我知道,医院先行采购的西药、器械、材料所含的增值税已经转嫁到了我身上。 

  我很严肃地想了一下,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需要为自己的死亡行为纳多少税?别的不说,我总需要一个墓地吧,以2.55万元的价格算,按照租赁行业纳5%的营业税,共1275元。 

  至此,我终于完成了人生中最后一次纳税。 

  我很认真地回想了一下,我人生中唯一的投资行为大概就是炒股了。我将作为工薪者可怜的积蓄投入了股市,亏得一塌糊涂,但我还必须得为每一次的买卖支出炒股印花税。 

  “我”不是我。“我”是你们中的任何一个。这样的计算虽不尽精确,但能反映大致。 

  统计流转税其实非常繁难,例如,你买一瓶饮用水,税赋主要是17%的增值税,但你再往前推,运输环节的油耗税赋是多少就很难算了。 

  不管怎么样的不尽精确,但我们至少可以管窥,这些隐秘的流转税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 

  如何让我们的“税”生活更公平和更有质量呢?“为企业减税吧。企业的税负太重,我们的流转税太高。如果我们可以大幅度地降低间接的税负,增加直接的税负,情况也许会很不一样。”张斌说。 

  企业篇 

  中小企业的逃税生存 

  虞龙是温州龙湾区一家制鞋企业的老板。12月中下旬,他去了一趟广州出差,仅4天后回来就发现,他所在的龙湾区旅游局局长王某自杀身亡了,他还发现,身边又逃跑了6位熟悉的企业主朋友。 

  年关越近,有关企业的坏消息越多。 

  这些事情表面上多是涉及民间的高利借贷,但背后折射的却是中小企业艰难的生存困境: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人工工资涨价,融资的成本还在继续上升,税负沉重,产品的价格竞争力锐减。 

  “今年企业真的很难做,比去年差多了。”仅从鞋业来看,虞龙明显感觉到内销和外销都不理想,“做零售的老板吆喝到死,今年都没人买东西”。 

  “市场上基本没什么生意,酒店也没什么生意,娱乐场所更没什么生意。”虞龙说,这是温州目前的现状。他预计,年底,企业倒闭的现象百分之百要到来。 

  这与《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的其他多位企业主判断完全一致。 

  温州市一位职能部门的官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前段时间,他们专门组织了一次会议,会议要求大家做好企业倒闭现象出现的准备。 

  “过年前后,会一直倒下去,基本上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虞龙想了想,唯一较好的出路或许就剩下减税了。 

  逃税与生存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曾在媒体上撰文披露这样一组数据:今年1—6月份完成的5.2万亿元全国税收收入中,来自各类纳税人的份额如下:国有企业14.1%、集体企业1.0%、股份合作企业0.5%、股份公司46.3%、私营企业10.2%、涉外企业20.5%、其他7.4%。 

  该组数据揭露的基本事实是:在当前的中国,90%以上的税收收入,来自于企业法人的缴纳。只有不足10%的税收,是由自然人居民缴纳的。 

  另有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占去了企业总数的99%,贡献了中国60%的GDP、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 

  《中国经济周刊》调查了北京一家典型的文化类中小企业,一般情况下,大约要缴纳如下税项:增值税、营业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船税等等。以2010年为例,该文化企业总收入3000万元,税前利润率大约在13%左右即390万元,扣除所得税100万元,净利润率在10%左右即290万元。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的全年应缴税额应在355万元左右,扣除增值税退税45万元,实际税负310万元。实际税负略高于净利润。 

  这种情况显然要比浙江的那些中小制造业企业好许多。 

  “已经到了不逃税漏税就无法生存的地步。”虞龙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若严格按照纳税标准缴纳,像他们这样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一分钱都没得赚。“所以,现在的中小企业所有的税收几乎都没有交齐的。” 

  蔡学文是浙江安吉县一位家具企业的老板,他感觉负担最重的是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不管你的工厂生产还是不生产,工厂所占的土地使用税必须要缴纳,基本上按照地段来征收,有个地区差,平均每平米大约是8到10元一年,企业的面积越大,缴得越多。” 

  作为经济较发达的省份,浙江的土地极为紧缺,土地使用税大多在全额征收,而且最近几年上涨得很厉害。中西部地区在这一项税的征收上,多有一些优惠减免政策。 

  蔡学文的工厂大约占地400亩,以每平方米最低标准8元缴纳,每年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大约在200万元左右,分两次缴纳。他的家具厂每年的产值在5000万元左右,毛利润率以10%计,每年的毛利润大约在500万元左右,200万元的土地使用税要从利润当中拿出来,还剩下300万元。 

  再除去其他的全部税费,工厂的净利润不会超过2%,即大约只有100万元。2%~3%,是浙江大多数制造业企业的一个普遍利润。 

  “这还必须得要逃税,全部交齐的话,连本都保不住,哪有这么高的利润?”蔡学文说。 

  虞龙的做法是,企业的产值尽可能少报,在生产过程中的像购买原材料那样的一些流通环节,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基本不开发票,以降低成本,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 

  17%的增值税是制造业企业税负的又一大块,它的征收原理是: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之后的差额。企业主们一般会从黑市购买进项税发票进行抵扣,尽量少开或者不开销项发票,以此达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 

  王勇是宁波奉化市一家塑料加工企业老板,企业的固定资产在1000万元左右,每年的产值在500万元到600万元之间。每年,他大概要购买200来万元的发票来抵扣增值税,剩下的300多万元销项发票必须按17%缴纳增值税。 

  许多像他这样规模较小的企业很多时候无法享受到进项税额的抵扣,其实际纳税的税负水平和名义税率虽然在13%~17%,但却与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大中型企业相差无几。 

  他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他的企业毛利润不到10%,为什么国家要求缴纳17%的增值税?10%的利润怎么可能付得起17%的增值税?“只能逼着我们逃税。”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甚至断言,“90%的企业不偷税漏税可能会倒闭。” 

  王勇所指的“10%的利润”实际上已经包含了部分逃税所得,例如,进项的时候不开发票,以降低成本价格。做账的时候,都要做成亏损的企业,所得税肯定是不交的。 

  虞龙就没有那么幸运。在温州,企业被要求账面利润必须要做到4%以上。“所得税肯定是要缴的,如果利润达不到4%,税务机关就会稽查你。”这些年,被要求的利润率不断调整,从原来的3.3%调整到3.8%,最后调整到现在的4.2%。 

  虞龙的企业曾经被稽查过一次,被要求补税,“一开始要我们补缴80万,后来经过公关,补了30万。”他以为,税率应该降低一些,这样大家都纳得起税,也不用逃,就都开发票了。 

  “即使像那样逃税,除去部分不得不交的税,再除去小微型企业较高的融资成本,一年的利润也就只有五六十万元。”王勇说。 

  “作为小微型企业,没有银行的贷款,也没有政府的支持,本身的技术含量就很低,利润相当微薄,都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除了提供就业和缴纳税赋,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做企业,如果不做企业,他几乎没有任何损失。 

  确实,在资本市场繁荣、房地产昌盛以及地下高利贷猖獗的时候,他一直想把企业关掉变现,进入股市、楼市或者地下融资黑市。“但是国内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是很厉害的,那么多应收款在外面,企业如果关掉了,70%的款是收不回来的。我们这样的企业想退出来很难。” 

  王勇说,他也曾想认认真真地做企业,把企业做大做强,但最后他发现这近乎妄想。因为没有核心的技术,没有雄厚的资本,想换好一点的机器设备都不可能。 

  事实上,确有很多像他这样的制造业老板逃离实业,进入了股市、楼市或者地下融资黑市。 

  如前所述,进入最为暴利的高利贷市场的一些企业老板正在付出代价。 

  据安吉的一位老板透露,安吉一家较大的企业浙江金贸竹业家具公司因涉高利房贷导致资金链断裂关闭了。“老板已经被控制,数百员工讨薪闹事,最后没有办法,好几百万的工人工资只能由政府出面支付。但接下来像这样倒掉的企业会越来越多,政府怎么办?” 

  “财税体制如果不改,倒闭或破产的企业会越来越多,失业率会越来越高。”周天勇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同样税制,不同待遇 

  在逃、避税这个问题上,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的上市公司显然要好些。因此他们或许能更客观地反映中国企业的税负水平。 

  《投资者报》对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状况做了统计:以2010年为例,全部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万亿元。其中超过1.1万亿元用来缴所得税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对全国全年税收收入的贡献度超过14%。2010年整体税负达到6.36%,而过去十年的平均税负仅为5.31%,与此同时,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净利率并没有显著提升。企业的税负不断在加重。 

  不同行业之间的税负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仅从2010年来看,税负最高的是房地产行业,达到了15.12%;金融服务次之,整体税负超过13%;采掘业再次之,整体税负为12.5%;税负最低的是黑色金属,只有0.88%。 

  而且在该媒体的统计中,上市央企的整体税负超过民企两倍。 

  早在2006年,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的张斌和杨志勇研究就发现,虽然实行同一税制,但国有与民营企业的实际税负存在较大差异。私营企业所承担的税额大大低于国有经济。但表面上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税收负担较重的背后,是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的规模优势和垄断利益。 

  纳税500强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烟草、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高度重叠,这些行业的高税负,往往反映了这些垄断或特许行业较高的利润水平。由于缺乏竞争,较高的税负所带来的经营压力并不显著。 

  “而且,国有企业常有政策优势,会直接与相关部门就特殊事项申请予以免税,尤其涉及到重大事项、重组等。民营企业往往就没有这方面的优势。”一位来自税务稽查机构的工作人员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说。 

  张斌他们分析,民营企业相对较轻的税收负担是与税收征管、纳税成本以及激烈的竞争和巨大的经营压力联系在一起的。 

  因此,私营企业逃避税收的动力虽远强于国有企业,但即使这样,也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困境,尤其在那些门槛较低、竞争激烈的行业和领域。 

  姜庆国是浙江一家物流公司的老总,主要业务是国际物流,包括航运和海运。他一直不敢涉足国内物流业务。 

  在物流业的各项税赋多达12种,而且重复征税的现象颇为严重,以仓储为例,重复纳税的比例甚至高达50%。 

  事实上,中国的中小企业除了法定的税赋之外,还要承担各种额外的收费和罚款。 

  去年6月,国务院为制止各种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确实减轻中小企业的非税负担,还专门成立了由工信部部长李毅中任组长,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等逾10个部门的副部级官员担任成员的“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减负”行动的力度可谓前所未有,但地方执行的效果仍有待检验。 

  周天勇预测:如果不能切实降低小微型企业的税负,杜绝政府各行政机构和行政性事业机构的各种收费和罚款,未来两年将更加困难。 

  10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国九条”,其中包括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三年内免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合同印花税等等税收的优惠政策。 

  但在那些企业主看来,这些优惠政策仍然只是杯水车薪。 

  周天勇也表达了他的担忧:国务院的政策,会遇到地方财政税收部门、银行部门和政府各收费性的行政及行政性事业机构的强烈抵制。就这点政策,能否落实到位,还是一个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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