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FATCA来袭
包括中国在内,全球金融机构都将服务于美国税务机关施压海外账户缴税?
本刊记者 闫蓓/文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下称“FATCA”)这一一厢情愿的计划,正形成以美国为中心袭来的缴税风暴。FATCA在2月8日成功与欧洲五国达成协议,并公布了实施细则,下一个谈判对象就是中国。
美国希望通过与中国监管部门合作,让中国金融机构直接向中国政府汇报美国居民账户信息,令这场美国袭来的缴税风,直接扑向跨国业务渐入佳境的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中国银行业能否承受这场风暴的洗礼?普华永道预计,拥有美国客户的中资金融机构将为之增加3000万到1亿美元的成本。这仅仅是准备期的开支,大部分地区总部在香港的主要跨国金融机构已经开始FATCA项目,并将做出部门调整,加大的支出成本不可估量。
中资行进退:谁为美国追税买单
这场美国袭来的缴税风暴FATCA,比想象中来得迅猛。
美国政府于2011年公布FATCA,旨在打击美国居民通过将资产转移到海外进行避税的现象。嗅觉敏感的中国银行业协会随后召集了数十家中外资银行召开了该法案的研讨会。
“当时大家讨论的都只是研讨层面,稍微深入的就是中资银行的美国分行是不是继续接受美国客户的问题。”一位与会的银行代表告诉记者,当时大家关心的问题都仅仅停留在中资行是否调整落地美国的计划,况且中资银行的美国分支可开展的美国个人业务并不多。
2月8日,美国财政部与美国国税局公布了初版实施细则,陡然推进了FATCA的全球进程。其要求,居住在美国境内并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美国绿卡持有人,均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向政府申报,拒不申报将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
一位税务专家告诉记者,上述税收标准参照的是1971年的美国税法,当时仅限存款收税,而且从未严格执行过;FATCA将其扩大了收税的范围,包括海外资产,中资行就是这样被动加入到缴税突击队。
根据细则披露,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进行一系列的尽职调查,以确认美国人账户,并向美国国税局报告该人的账户信息。
美国将不遗余力地推进FATCA实施,美国国会预计,FATCA的实施会在8-10年内为政府带来8至100亿美元的收益。
但包括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在内,全球的银行都无权将客户信息向外国政府披露。FATCA与中国的隐私法相违背。
“该政策被市场称为‘霸王条款’,尽管如此,全球已有5个西欧国家和美国签署了合作协议,未来的趋势是越来越多的国家会同意通过政府间信息交换来实施FATCA。”普华永道中国美国税务合伙人谭仕英告诉记者,面对内资与港资金融机构进退两难的局面,以上五国的解决方案或成为中美谈判的参考蓝本,上述国家的金融机构不需直接向美国国税局提交美国账户持有人的信息,通过金融机构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再由两国税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香港也将仿效。”
等待协商的过程是痛苦的,据记者了解,目前,一些中资金融机构已开始拒收美国客户,并希望停办美债业务,其中一些机构曾考虑将其美国客户全部转移到其他国家。
单方面拒收或转移美国客户的办法是行不通的。“随着欧洲五国牵头,很多国家都会开始效仿美国政府的举措,并形成合作局面,中国迟早会加入其中。”谭仕英表示:“目前,争议的焦点已走向技术层面,主要是增加的成本,谁来买单。”
根据普华永道的统计,目前在香港设有分支的国际性金融机构大部分已由总部带领着手开展FATCA项目,其工作重点大多放在私人银行、财富管理及零售业务上。正在咨询相关业务调整的中资银行也不在少数。包括在内部建立共识和评估合规的潜在成本。
当美国人逃税无路可走时,为什么要中资银行买单?中资机构的反对理由,直接而明确。
美国的聪明之处是倒逼施压,美国税务部不但不准备为这一大笔额外的成本买单,如不配合,就将视为“不愿意合规FATCA的金融机构”,并接受严惩——即在收到源于美国的可预提的付款将被征收30%的美国预提税。
谭仕英解释:“可预提款项包括美国股票和美国债券产生的利息收入及股息红利以及买卖美国股票或债券产生的总收益。也就是说,基本上和美国进行的任何金融交易获得的收入都可以作为惩罚的对象,征收其30%的预提税。”
这是当前在中国乃至全球争议最大的问题。普华永道参考美国前五大银行筹备实施FATCA为模型,以在中国与美国签署相关协议的假设下,中资金融机构为之付出巨大的代价:必须进行客户的尽职调查,并在商业模式调整、系统完善、合规、税务、法律、产品开发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将至少增加3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
普华永道中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合伙人王晔向记者提出了另一观点:虽然当初有些机构可能错误地认为,由于美国客户的数量很少,可能会免于FATCA的实施,但越来越多持有这种观点的机构正在转变,他们考虑的思路之一是把海外发展策略转移到非美国客户。
美国移民“退堂鼓”?
FATCA最终是否被中国的金融机构所执行,此举去年底就曾在中国引起一场讨论,原因是不少中国富人持有美国绿卡,除了移民的身份转变外,他们仍长期住在中国。包括一位不具名的网友发问:“不知中国的显贵达官们会否望而却步,不敢去敲美国的大门。”
这也可能成为中美联合行动的出发点。FATCA是全球反对逃税行为的一部分,对中国有利,并有借鉴意义。“美国早有强制纳税的打算,只是金融危机加速了FATCA实施。”谭仕英回忆,2009年美国政府率先在瑞士银行开刀,对其调查并要求其公开美国富人的账户,最终迫使瑞银以7.8亿美元的代价,以及超过4000名客户的资料,换取了美国政府免予起诉。但由此,美国强化了其强制缴税的监管力度。
上述税务专家还发现,FATCA还将个人保险资产列为申报项目。凡美国公民(含持绿卡者)在海外保险机构持有的现金价值为25万美元的寿险保单必须申报。此项法规预计4月听证,一旦通过,对于已经移民或准备移民美国的个人投保或继续持有较高现金价值的寿险保单具有一定影响。“这可能是赴美国移民投资不得不面对的重要税务问题之一,近些日来让即将赴美国投资与移民之华人烦恼不安。甚至有华人考虑是否放弃。”
这倒是急坏了从事美国移民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位中介从业人员就辩解,“让全球的金融机构为其服务,就是因为美国政府忙不过来,更不可能为海外金融机构提供足够的信息,让其开展信息搜集工作。”
倘若放弃美国绿卡,也可能得不偿失。该位税务专家指出,放弃美国国籍的程序相当复杂,无法短期内完成,即使放弃美国国籍,也不一定能够逃脱缴税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美国政府可要求放弃国籍者补交放弃国籍前5年隐匿不报到海外资产而逃脱的税收和罚金。
诚如其言,记者查阅了相关数据,2011年一季度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有约500人,此前每个季度都有不超过400人,虽然增幅略有扩大,但相比美国约3亿的总人口来计算,所占比例极小。
上述人士还解密,通过下述多种方法,依然能够成功避税,提醒新税法并不应以此为惧。这包括通过公司持有个人财产;或者家中保留一位中国籍家庭成员;如果账户设在波多黎各、北马里亚那群岛及美属关岛、萨摩亚群岛等避税天堂,仍可享免税待遇;或者巧用赠与,每个美国人只能赠与他人100万美元,也可不交赠与税,在美国把赠与从将来的150万遗产免税额中扣除,但要提前通知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