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9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3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44元和0.51元(网注:93号汽油每升涨0.48元。此次调价后,国内油价创历史新高)。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提高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9180元和833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580元和873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提高。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3月20日零时起执行。
相关专题
2012年3月19日成品油价年内第二次上调
2012年2月7日成品油价首次上调
独家连线
林伯强:油价看伊朗脸色 对CPI影响迟滞1个月显现
牛犁:成品油价上调对CPI影响有限 油企亏损因机制所致
董秀成:成品油上涨对CPI影响有限 国家绝不补贴私车族
冯连友:国际油价仍将上涨 成品油价上调有必要
张志勇:油价上涨促车市雪上加霜 A级车受影响最大
孙木子:油价上涨使今年汽车销售形势恶化
管宏业:油价上涨不足以改变消费观念
汽车媒体人贾可:希望涨价同时把油品炼好
专家观点
余丰慧:两大油企涨价理由充分吗
张国栋:油企坐等涨价背后的机制垄
李长安:油价攀升或使通胀重抬头
叶檀:通胀压力较大高油价让企业日子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