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云南省11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二审。该省拟出台地方性法规,将20余年来花卉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践中成熟的、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上升到法规层面,解决云南花卉产业发展中方向性、前瞻性的导向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花卉产业的长效发展机制,促进云南花卉产业的“二次创业”和科学发展。
“经过20余年发展,云南花卉产业已确立了在全国花卉产业中的领先地位,成为世界花卉产业发展速度最快的3大地区之一。”云南省花卉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松介绍说,截至2008年底,云南全省花卉生产面积约3.5万公顷,总产值176亿元,出口总额1.01亿美元,鲜切花产量52.9亿枝,占全国60%以上的市场份额,已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
据悉,云南花农种植户达18.17万户,有花农合作社370个,花卉企业1008家,从业人员22.6万人,促进花农增收45亿元。自主研发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的花卉新品种36个,居全国首位。另有30余个花卉新品种申请品种权已进入初审或实质性审查阶段。目前,云南花卉总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6%,出口额占全省重点农产品(12.01,-0.40,-3.22%)出口的14.7%,出口增长量稳居全省农产品出口之首。有世界500强之一的英国太古集团公司等42家外资企业落户云南,投资总额已达8000余万美元。
对云南花卉产业的快速发展,国家非常重视,于2000年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的函》,给予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特殊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对云南进口用于科研和种植的花卉种子、种苗和种球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变税,并且此项优惠政策一直持续执行至今。云南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花卉产业发展,将其列为发展绿色经济强省的支柱产业之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花卉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目前,云南花卉产业已形成以企业为主导、农户为主体的发展格局,成为该省生物产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国际、国内市场覆盖面较广的新兴特色产业,对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陈松说,虽然花卉产业发展成绩斐然,但花卉按草本和木本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实际工作中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服务不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对整体决策和产业持续发展形成障碍。同时,科技研发较薄弱、内部发展失衡、优势发挥不足、企业总体实力较弱等一系列问题也亟待解决。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花卉产业发展方面的专门法律法规,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需要。
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莉指出,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不断扩大,在国际、国内花卉产业格局急剧变化,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国内竞争对手不断增多的新形势下,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多年形成的品种优势、市场优势和研发优势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山东、广东、辽宁、江苏、四川、贵州、宁夏等10余个省、市、自治区纷纷加大对花卉产业的扶持力度,推进态势十分迅猛,有后来者居上之势。因此,云南制定花卉产业发展条例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