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决定,今后,将土地承包、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
优惠扶持政策还包括,个人或单位从事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同时,我省还将大力培养农业人才,明确以青壮年务农农民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每年对100万人免费提供农业技能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培育和发展1万个种养专业大户和1000个家庭农(牧)场。
在钱的方面,今后省级财政每年将安排1亿元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要打造特色明显的开放农业,打造普洱农业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和临沧缅北农业合作开发示范区建设。在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等支持下,全省休闲农业营收要达到260亿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点)达到200户。集中打造100个优势特色产业加工、流通园区,引导土地资源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集中;建设100个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加工原料基地。建设10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记者李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