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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也需要安居乐业

   日期:2010-03-30     作者:农脉网    浏览:119    评论:0    
核心提示:  农民工在城里干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活,工作时间最长,但在城市中社会地位最低,居住条件最差。农民工城市住房没有保障,是国民待遇缺

  农民工在城里干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活,工作时间最长,但在城市中社会地位最低,居住条件最差。农民工城市住房没有保障,是国民待遇缺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尚未顾及、农民无力顾及的老大难问题。“有块地方搁下铺盖就没人管了”,正是大多进城农民工真实生活的形象写照。据调查,城里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多年维持在不足4平方米,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工的住房设施简陋、环境恶劣、安全隐患多。

  建立保障住房(公租房)制度,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通行之道。我国香港的公屋制度,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解决了30%以上、约200万人口的居住问题。日本花20年完成“农民工”转型,也是从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入手的。在日本的城市里面,有公营住宅、住房公团等对中低收入家庭居住进行保障住房的制度。这种住宅中有的当初就是为了接受“农民工”而兴建的。其经验值得我们参考。

  “宅者,人之本,人以宅为家。”俗话说,安居乐业。农民工有了稳定的住房保障,就可以在城市逐步定居下来,才能安心投入城市化建设。那么,如何解决城市农民工住房难的问题呢?主要靠政府主导,企业参与,两条腿走路,让农民工“安有所居”。在具体操作上,可引入民营企业参与,如廉租房小区的冠名权、物业管理权等,政府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鼓励民营资本采取捐赠或微利的方式经营,同时给以其一定的政策性优惠。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浙江承诺今年的住房保障任务,包括新开工建设农民工公寓50万平方米以上,对于外来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城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生活配套设施和用房需要。重庆市吸取市场单轨制供房不足的教训,创立了住房双轨制(为一部分人群提供保障性住房;而为另一部分人群提供商品性住房,两种体制并行的一种住房制度),“让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要遏制”。为农民工兄弟姐妹多造些宜居的“兄弟”、“夫妻”、“家庭”廉租公寓,这是全国约2亿名农民工的共同心声,也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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