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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日期:2010-02-21     作者:农脉网    浏览:184    评论:0    
核心提示:  从2003年开始,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目前,新农合制度已得到不断发展完善,覆盖参合

  从2003年开始,国家为了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目前,新农合制度已得到不断发展完善,覆盖参合农民范围不断扩大。2009年,全国新农合参合人数已达到8.33亿人,其中近5亿人次获得补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以政府投入为主,而且直接把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其基本模式是:中央拿20元,地方拿20元,农民自己拿10元。

  随着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逐步了解和加深,新农合制度在农村得到进一步深入推广,“参合率”不断提高。在新农合推进的过程中,国家不断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科学调整补偿方案,加大支付力度,努力减轻个人医药费用负担。截至2009年9月底,我国新农合筹资水平已达到人均100元,全国已有4.9亿人次获补偿,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投入补助资金627亿元,在全国三分之一的地区开展门诊统筹试点。

  为了让农民更多受益,卫生部出台文件明确指出,从2010年起,争取3年内以省为单位实现参合农民在大部分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能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费用的目标。一些地方还规定,在省、市、县、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住院、门诊患者,可享受院方“直补”。院方“直补”就是农民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一个窗口结账,一个窗口报销,可以直接拿到新农合补偿款。这笔支出由医疗机构垫付,每月底到市新农合服务中心报销。

  据了解,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是今年卫生工作的重点。2010年我国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各级政府的补助水平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水平。要确保参合人数稳定在高位,参合率保持在90%以上,力争使政策性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左右,较2009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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