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县检察院先后受理多起村民关于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存在贿选等违法问题的举报和控告。笔者通过调查研究,发现村委会选举中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部分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召开选举会议时,选民过半数难度大。换届选举中至少要召开3次会议,其中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委会候选人、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村委会正式成员。有一次选举不成功则要组织第4次、第5次,有一个村组织了7次才选出村委会。特别是补选的时候,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明显降低,参加会议的选民很难过半。二是拉选票现象比较突出。以往拉选票的形式比较单一,一般暗地里做工作。这次选举中,拉选票的方式多样,而且变暗拉为明拉,有的甚至采取送钱、送物、请客、威胁、事先许诺等非法手段来拉选票。三是选举操作程序不够规范。虽然村委会的选举工作有法可依,但具体操作中有人漠视法律法规,不依法办事,肆意确定选举结果。四是村委会的候选人直接主持选举工作。在村委员会选举中,几乎所有村的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立为村委会候选人后,没有退出选举委员会,而是继续以选委会成员身份主持选举工作,影响了选民按自己的意志选出村委会。五是村民对选举程序不清楚或理解片面。由于农民居住分散、没有举行宣传培训等原因,相当比例的村民对选举程序不清楚,其中大部分村民因选举程序比较复杂而不愿意去掌握了解,怎么组织就怎么做。
对规范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建议:
要全面加强对村民的民主法制教育。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必须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对村民的民主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内容通俗、方式灵活实用,要加强对骨干村民的培训,通过他们宣传选举政策,带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选举,正确行使选举权。
要进一步完善、简化村委会选举程序。要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则,用来规范完善选举工作,最好是适当简化选举程序。目前的村委会选举程序相当复杂,况且有些程序纯属形式化的,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村民们来说意义并不大。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在公开的情况下开展的,许多问题可以在现场发现,一旦发现就要及时纠正,不能等到选举结果出现后群众上访时才来解决。
要加大预防力度,有效遏制贿选。选举前要采取入户调查的形式,先调查摸底掌握民意,了解村民选人的意向和贿选动向。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针对不同形式的贿选行为,制订工作方案,及时取得证据。在选举中,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直选产生,要体现多数村民的意愿,这样就可以为遏制贿选提供组织保障。为防止贿选者在投票时浑水摸鱼,在投票时要见人见证投票,严密投票程序,不给贿选者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