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答复。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民政部答复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明确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在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民政部答复表示,为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起草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合理确定缴费比例,规范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确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方便农民工缴费参保、查询情况、领取养老金,以适合农民工参保的实际需要。
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方面,民政部答复表示,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抓紧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办法,力争将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农民工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及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衔接工作。截至2009年8月,全国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422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3462万人,参加其他形式医疗保险的农民工764万人。
另据统计,截止2009年8月,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为1545.3万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为96606人。工伤保险方面,截至2009年8月,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5184万人,比2008年底增加了24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