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家电下乡招投标渐近,政策暖风频传。上周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家电下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工信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来年家电下乡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包括取消家电下乡最高限价。
今年2月始实施的家电下乡,截至10月底,全国累计销售下乡家电2787.8万台,销售额508.4亿元。虽说与预测有不少差距,但这一举措让不少农民得到实惠,扩大了消费,拉动了内需,实现了双赢。
近些年农村发生了不少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要看到各地基础不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收入也不平衡。前段实施家电下乡采取的是限价,销售主要是一些中低端产品,这只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低收入水平的农民需求。随着这部分农民满足率的提高,更多的农民,特别是那些富裕的农民期待更多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节能减耗的高新产品下乡,因而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政策,取消家电下乡最高限价是适应农民的新需求,也是在更大范围内满足农村消费者的选择权。
取消家电下乡限价,敞开家电销售大门,意味着有大量的厂商来争这块“蛋糕”。越多厂商进入,竞争越激烈,价格越透明,对国家和农民来说是件好事。但是从前段的销售看,一些厂家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出现擅自更换产品型号,以次充好;有的把过时产品甚至“山寨”产品冒充最新产品;有的先标高价再打折误导和欺骗农民等等。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对家电下乡的信誉带来一定的影响。
家电下乡能有吸引力,最大的优势就在于价格,中低端家电是如此,高端家电更是如此。放开限价后,有的家电产品的价格是原限价的一倍两倍,有的甚至是三倍四倍,再则,限价放开后,购买的量必然会大幅增多,如果仍然按照原13%补贴不太现实,应该怎么来进行补贴定位?定得太低,购买者没有多少积极性,定得太高,国家拿不出更多的财力来支持,因而掌握补贴的度是高端产品下乡是否畅销的关键。
取消限价家电种类多,价格悬殊大,此时监管部门责任更为重大,对产品的质量、价格、服务上都应有更加严格的措施,应更加完善服务和举报机制,如在农村设立产品质量、价格复查点,设立投诉电话等,以保证农民得实惠,保证农民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