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在此间召开的有关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先后三次累计出台50条措施,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其中许多措施与台湾同胞到福建投资创业密切相关。那么,台胞来闽创业将获大陆工商哪些扶持政策?记者进行了简单梳理。
简化台胞来闽投资手续
为了鼓励台资企业、台湾同胞以各种方式到福建投资兴办企业,工商总局决定简化台湾地区投资者来福建投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手续。
具体来说,台湾地区投资者来福建投资,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材料办理登记,无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台湾地区投资者在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投资设立公司并以其名义来福建投资的,凭中国大陆境外第三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该公司属台商投资的证明,其在福建投资项目可免予提交投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和认证。
大陆工商还放宽了台湾地区投资者来福建投资主体资格条件限制,台湾地区经济类社团法人组织视同经济组织,可以合资、合作、独资形式投资设立企业。
支持台胞来闽投资农业
为台胞来闽投资农业,工商总局允许在福建省登记的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的身份,在福建省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在福建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居民,以农业生产资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
此外,为支持台湾农产品拓展大陆销售市场,工商总局要求福建等各地工商机关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台湾水果的行为,加强对台湾农产品及其商标权的保护;指导经销台湾水果等农产品批发市场12315消费者投诉点的建设,依法保护台湾果农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保护台商知识产权
为保护台商知识产权,工商总局支持福建与台湾在打击商标侵权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闽台建立相关市场监管和执法协作互动机制;支持福建开展对台商商标注册和保护途径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台商注册商标,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商标权益。
工商总局还支持闽台广告业的合作与交流,推动闽台广告企业强强联合;指导福建广告经营单位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和指导福建建立健全广告监测机构,创新广告监测手段,完善广告监管机制,促进广告市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