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以来,在保护、引导、扶持、规范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这五年,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快速发展期,由初级阶段进入了中级阶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首先,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对农机化作用的认识在促进法的引导下得到了进一步的统一和提升,对农机化科技的认识也大大提高。2006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提高大马力拖拉机、玉米联合收割机、棉花收割机等一系列产品的技术档次和水平。在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也把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的研发作为优先主题,指明了研发五个重点方面,把我国农业机械技术创新问题提高到了建设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2007年科技部、财政部等六部委推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了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现代农业农机装备,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成为重要的建设内容。成立了首批国家四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技术装备产业技术联盟是其中之一。
其次,农业装备制造业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2009年上半年,农机工业总产值达到128.14亿元,同比增长22%以上,预计2009年全年总产值和产销达到2200亿元-2300亿元,在机械行业中可以说是一枝独秀,保持了高速增长势头。我国已经成为国际农业装备生产制造的第二大国。
第三,农机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对农机科技各项投入大幅度增长,国家科技项目投入由2004年不足1000万元,增加到2008年近两个亿,国家立项支持了一大批重点项目,推动了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国家工信部对农业装备技术改造给予重点支持,一大批农业生产急需的新产品产能建设得到加强。
第四,农业机械化领域取得一批关键技术突破。比如玉米联合收割技术,200马力大型拖拉机平台技术,机械采棉技术装备,秸秆收集规划成型技术装备,精准作业装备,在粮食主产区得到了大批应用。
第五,农机科研机构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以来的五年中,中国农机院向行业投放新产品技术达到378项,每年70项,有力地支持了农机行业对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需求。草业机械、水稻机械、棉花机械、农作物秸秆搜集机械等一大批适应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重大产品立足国内,走出国门,农机院逐步成为农业装备技术的发源地,装备产品的辐射院,产业发展战略的策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