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农民得病有‘依靠’了,看病可以报销!”这是近两年让黑龙江省农民王永福最高兴的事之一。
王永福患有支气管炎多年,今年5月经过住院治疗并已病愈出院。他告诉记者,这次住院费一共花了近5000元钱,新农合报销了2000多元。
“我们家靠种地年收入只有1000多块钱,平时如果犯病,只能靠一些价格便宜的药物维持,如果住院的话,就得四处筹钱。”王永福说,近年开始实行的新农合着实为农民减少了看病负担。
在黑龙江省,像王永福这样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超过1370万。截至今年9月,全国参合人数则达到8.33亿。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在享受这项政策带来的实惠,新农合制度对农民健康保障的作用逐步显现。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曾经把合作医疗作为解决农民健康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但随着农村集体经济逐渐解体等多方面原因,传统合作医疗出现大面积滑坡,农民主要是自费医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突出。
“没有农民的健康,就没有农民的小康。”卫生部部长陈竺说。
为切实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3年我国在吉林、浙江、湖北和云南四省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并逐渐推向全国,由农民个人及各级政府共同筹资建立新农合基金,按规定为患病农民报销部分住院及门诊费用。
目前,全国新农合实现了农业人口县(市、区)的全覆盖,参合率超过90%。
在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的同时,我国还不断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住院补偿水平最高支付限额将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新农合使很多患重病的农民得到及时救治,使很多农民家庭免于陷入贫困境地。”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合作医疗处处长傅卫说。
与此同时,许多省份还在新农合的基础上,对参合农民开展定期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这是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收益水平,逐步扩大农民受益面的一项具体举措。”傅卫说。
近两年,我国不断完善新农合的服务,让农民在享受实惠的同时还能享受到更多的方便。
2007年以来,吉林、江西等省率先在全省内实行即时结报,即参合农民可以“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天报销”。
随着我国人口流动的日益加剧,特别是进城、出国务工人员的日益增多,报销手续繁琐等现实问题给参合农民增添了不小的麻烦。
为方便农民看病报销,增加新农合政策的吸引力,卫生部出台文件明确指出,从2010年起,争取3年内以省为单位实现参合农民在大部分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能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费用的目标。
“原来在外地看病要回到县里报销,各种手续来来回回差不多几个月后才能拿到钱,现在在省内看病可以当场报销了,10分钟就能搞定。”吉林省前郭县农民邵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