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林业厅获悉,今年中央财政为西藏自治区下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58亿元。
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范围涉及全西藏7个地市的65个县,包括西藏地区内的江河源头、雅鲁藏布江干流流域、边境国防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自然遗产的重点公益林区。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补偿对象是承担重点公益林管护的单位,包括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乡镇集体和个人的管护责任人。补偿基金将对管护人员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林木抚育费用、重点公益林的森林防火等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国家对核定的重点公益林每亩补助5元。
据西藏自治区林业局介绍,自2004年西藏正式被国家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施范围以来,项目的实施已解决了3.5万农牧民的就业问题,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区域周边的气候、水资源、水质状况也得到了较好的改善。
西藏是我国森林资源最富集的省区之一,森林覆盖率为11.3%。目前,西藏已有6300多万亩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