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29日宣布,银监会编制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2009年至2011年计划在全国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
根据工作安排,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以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状况。
为确保实现三年总体工作安排,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发起人按照社会责任和商业利益、网点覆盖和战略布局、自主选点和监督指导有机结合的原则,首先考虑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西部地区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地区挂钩”的准入挂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