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先后被郑州和北京多家权威医院诊断为尘肺(一种职业病),但在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被诊断为肺结核,张海超对此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2009年6月22日,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开胸手术,以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
张海超“开胸验肺”维权虽然是一个极端的个例,但暴露出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难处境。2008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显示,我国约有2亿劳动者受到各种职业病危害,其中农民工职业病问题尤其突出。农民工多在煤炭、有色金属、建筑行业工作,这些行业普遍存在粉尘、石棉、有机溶剂等危害,而一些企业职业病预防措施不到位甚至缺失,致使劳动者接触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而劳动者一旦罹患职业病后,其维权之路就是一个漫长的艰难跋涉。现行的维权程序不利于劳动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特别是还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这就等于要用人单位自证其错,坦承自己疏于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在其开具证明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要对其结果概况承受。从有关报道知悉,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其曾经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有关部门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
张海超“开胸验肺”维权的个案,凸显了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上的监管缺位。我们有职业病防治法,但在如何落实上却缺少相应的细则和措施,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企业的社会良心和道德自觉上了。比如要求企业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向卫生部门申报,但对一些不申报的企业又缺少监管和相应的惩罚机制,以致“劣币驱除良币”:老实申报并切实防治的企业成本增加,逃避责任漠视防治的企业却平安无事,那谁又愿老实申报呢?因为申报以后就要购买设备,制定各种防护措施,进行各种各样的培训,甚至还要接受定期检查。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没有惩罚,何必申报?省却开支,何乐不为?
张海超“开胸验肺”维权的辛酸故事,也促使我们思考一些地方的发展模式,更加凸显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有的地方急于发展,有煤快挖,有矿快采;只要来投资,不惜低门槛,甚至无门槛;既无环保评估,也不进行职业病危害评审,就开工投产,以致埋下隐患。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对企业的劳动保护措施也疏于监管,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劳动者的职业安全麻木不仁,只要不出人命,就不当回事。满足于一时一地的GDP增加,自得于个人和小团体的政绩漂亮,而忽视了漂亮GDP和完美政绩背后所付出的巨大社会成本。一个劳动者罹患职业病,至少影响两个家庭,给亲人造成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通常这些劳动者都是壮劳力,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在一些煤炭、有色金属和建筑行业的尘肺高发岗位,农民工比较集中,如果一人不幸得了尘肺,如果又维权无门,那无底洞的治疗不好说一定毁了一个家庭,但起码意味着他们的小康梦碎。我们知道,经济发展必须保持成本和效益的平衡,发展的总成本其实是固定的,在这方面成本少了,就必然会在那方面增加,任何压缩必要成本的行为,都会在意想不到处付出额外成本。有的地方压缩环境保护的费用,压缩劳动者福利保障,看似降低了成本,其实社会将会因此不仅要付出治污和医疗费用增加的经济成本,甚至还会付出政治和社会成本。完全可以说,这不是在增加社会财富,而是在浪费社会财富。这样的GDP,这样的发展,虽然看起来很美,其实不要也罢。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职业病防治应纳入当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指标和主要任务应列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希望这是一个契机,不仅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扎实推进,也使各地的发展变得更科学、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