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今日发布《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为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成分的检测提供了科学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液态奶标准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今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但目前我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还没有复原乳检测方法标准。为落实好国办《通知》精神,农业部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制定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
该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份的技术路线。经多家乳品检测机构验证,该方法具有准确、稳定和可重复的特点,符合检测技术标准的要求。这项标准的颁布,填补了我国复原乳检测方面的空白,突破了监管违禁添加复原乳和不正确标识复原乳的技术瓶颈,对维护消费者知情权,促进乳业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全文请见下载文件,最终文本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下载文件: 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