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农牧厅有关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2007年7月1日前,一些地方种子管理站从事种子经营的单位要实行政企分开、事企分开。这将结束我省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种子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历史
截至目前,全省种子管理与经营彻底分设的市(州)有10个,占71%,县(市、区)有44个,占55%,有近一半的县站、司未分设。这些县的种子公司大多数生产经营量小,没有资本和品牌优势,市场竞争力弱,企业发展困难,但他们又依托种子管理站职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往往是为了保护自己单位的经营利益,不能做到公正、公平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