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省农机局了解到,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根据该《意见》,到“十一五”期末,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省级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民购置农机补贴。
《意见》还指出,到201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3350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6万台,联合收割机8万台,水稻插秧机6万台,精少量播种机13万台,秸秆还田机械4.5万台,植保机动施药机械70万台。全省水稻种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提高到40%和90%以上,小麦生产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重大病虫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0%,玉米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10%和15%。
另据了解,全省农机作业年收入在2010年将达到150亿元,扶持发展1000个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10000个农机大户;对农民个人和服务组织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与运输农业机械的车辆,普通收费公路将免收通行费。(周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