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视窗讯 今日安报报道:(记者江彦)为切实做好新时期农村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安全环境,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我省农村人口6774万,农村劳动力4752万,农村中小学在校生1176.2万;农村道路总里程12.6万公里,农业机械总动力7934.2万千瓦,农村年用电172.2亿千瓦时。工业企业快速发展,家庭小作坊、小厂房、小车间遍布乡村,但安全设施简陋,安全技术水平较低,事故隐患较多;村民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农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加强农村安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意见》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指导、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基础、基层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努力促进农村安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意见》要求,完善农村安全法规规章体系,加强农村安全政策调控,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安全设施的投入,督促农村生产经营单位改善安全条件,关闭取缔达不到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防止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和技术从城市转移到农村。
完善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加快农村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建立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努力做好农村应急抢险工作。
《意见》还提出,把“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向农村延伸,结合“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安全和务工安全培训,提高村民和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技能。结合“三下乡”活动,送安全知识进农村,送安全法规进企业,送安全常识进家庭。
同时,还要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商店。加强矿山塌陷区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等场所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加强对农村集会、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船只的安全管理,规范农村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