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农业部的消息说,今后,国家将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企业在税收、信贷和融资方面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对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重点企业,国家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的增值税,将过去增值税进项抵扣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没有的高新技术和设备,国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于季节性收购农产品需要的流动资金,商业银行要及时发放;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将适当放宽抵押担保条件,简化审批手续。
另外在同等条件下,证券机构要优先授理符合上市条件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并在配股和增发新股方面给予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