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寄生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产品,要依法销毁,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本报8月29日讯(记者张淑会)近期,北京市发生因消费者食用加工不当的福寿螺引发食源性疾病事件。为保护消费者健康,防止类似事件在我省发生,省卫生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加强自身管理,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肃查处。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采购、加工食品,特别对凉菜和水产品,要抓紧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格操作规程,制作生食水产品时,应在专间内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加工,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水产品的监督监测力度,对发现被寄生虫、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水产品,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销毁,并及时向消费者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使广大消费者和餐饮经营单位了解水产品的正确食用方法,以及不当食用可能发生的健康风险和预防措施、方法,引导群众改变不良饮食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