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国流动人口在逐年增加。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流动人口以农民最多,目前已达12699万人。一般而言,农村社会人员流动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劳动力合理配置等方面有重要作用。
山东泰安是个典型的农业市,杨村位于县城郊区,全村约有3200人。村民中妇女和老人以从事农业产业为主,男劳力流动至县城或外地从事建筑等行业,少部分人从事服务等第三产业。
笔者调研发现,该村流动方式以纵向向上流动为主,主要分为四种方式:一是通过接受教育改变农民身份,获得留在城里工作的机会;二是通过经商致富,在城镇购房定居改变农民身份;三是参军获得晋升提干机会,改变农民身份;四是外出打工积攒财富,回乡提高生活品质。
农村剩余劳动力行业间的流动,主要表现形式有:
从农村向乡镇企业流动。离土不离家,就在家门口上班还兼顾家里的土地,是农民选择就近流动的一种主要原因,目前乡镇企业已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出路。
向林牧渔产业流动。农村剩余劳动力首先向林牧渔转移,发展产业。这既是改变农村单一经济结构、繁荣城乡集贸市场、丰富人民物质生活的需要,也是农民自身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的补充。
就全国范围而言,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社会剩余劳动力流动日趋合理,但由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各项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当前仍存在以下问题:
农村人口流动造成了农村大量劳动力资源流失。由于流出农村的人口一般是农村中较年轻、受过较好教育的农民,这一部分人大量向城市集中,使得支撑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技术、知识、人才等资源大量流失,乡村发展“空心化”问题日渐凸显。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考验。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必然会对城市社会产生极大影响,加剧了城市基础设施如交通、供水、供电和住房等方面的负担,对城市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中暴露出农民自身素质亟待提高的新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虽然扩大了广大农民的生活空间,增加了收入,但是,由于教育机会不均等导致农民知识结构偏低、专业技能不高,总体素质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差等因素影响,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仍从事着技能要求低的体力劳动,农民在城市中难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适度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城乡差距继续扩大。
为此,一是建立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环境,保障农民的权利和权益。首先要在法律、制度层面上保护农民工的权益,规范劳动合同制、改革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基本措施。二是进一步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户口与社会福利保障应脱钩,要逐步消除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别。三是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才能争取到农民工的话语权。四是实行科教兴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和劳动技能。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尽快让农民掌握劳动技能,实现农民的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