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会上指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举足轻重。
他说,如果卫生改革没有在农村取得应有的突破,就谈不上医改取得了进展,如果没有在农村的成功,就很难说医改的成功。
陈竺表示,医改的重点、难点还是在农村。尽管近年来农村卫生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明显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
根据《2008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1990年中国的卫生总费用中,城乡卫生费用分别为396亿元和351.39亿元,而到2006年,城乡卫生费用则分别为6581.31亿元和3262.02亿元。
针对这一问题,今年4月公布的新医改《意见》与去年秋天的征求意见草案相比,将“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增加为改革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改革将“以农村为重点”。陈竺在会上号召各级卫生部门以更大的决心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以更多的投入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以更深厚的感情关心广大农民健康,增强做好自身工作的历史使命感和紧迫感,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加大投入,以城带乡,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促进城乡居民健康公平。
陈竺:全国还有近12%的行政村没有设立卫生室
新华社长春7月23日电 卫生部部长陈竺23日在长春召开的“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全国还有近12%的行政村没有设立卫生室。
陈竺说,医改实施方案提出,要用3年时间,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建设,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对此,陈竺要求卫生部门积极协调与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基层实际需求,完善建设标准和相关技术方案,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陈竺强调,卫生部门要引导地方进一步加大投入,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基础,使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做到规模适度、功能适用、装备适宜、经济合理,保证农民就近就便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陈竺同时呼吁卫生部门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尽快制定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并组织落实。目前,全国23个省(区、市)给予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北京、上海、江苏、贵州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政策。
卫生部部长:做好制度衔接防止城乡居民重复“参保”和“参合”
新华社长春7月23日电 卫生部部长陈竺23日在2009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上要求,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防止重复参保和参合。
陈竺指出,要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引导城乡中小学生、流动人口和农民工参加相应保障制度,尊重城乡居民的自主选择,防止重复参保和参合;要探索适应和方便参合农民工的就医和报销办法,保证其公平享受新农合待遇。
据介绍,新农合是以户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又覆盖了中小学生,有些城里的工厂也被要求为农民工参保,这样就出现了重复参保和参合问题。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说,重复参保参合一方面会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需要交纳两份费用,另一方面也会变相套取国家医疗保险资金,增加国家投入成本,而重复参保参合居民并不能重复享受报销,因为看病只有一份发票。
聂春雷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他还建议,应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城乡居民自愿选择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而不能给自主选择设置障碍。
新农合制度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8年覆盖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2009年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到8.3亿。
截至今年3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补助资金1331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的71.5%。全国累计有16.5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补偿1.2亿人次,门诊补偿13.1亿人次,对1.8亿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从试点初期的690元提高到1180元,实际住院补偿比从25%提高到41%,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