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涉外渔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完善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各级各部门预防和处置涉外渔业突发事件的能力,近日,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
《预案》明确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处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组织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广西渔船在南沙和北部湾海域被外国军事船舶、公务船舶、武装渔船、海盗等追赶、胁迫、枪击、抓扣、抢劫等,造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严重经济损失和引起外交影响的涉外渔业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反应及科学有序协调处置。
《预案》明确了涉外渔业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应急保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2名以上负责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并配备必要的移动通信设备,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从事涉外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