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长江河蟹特许捕捞生产管理,保护长江河蟹资源,维护长江渔业生产秩序和船舶航行安全,近日,安徽省渔政局、芜湖海事局联合发出通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知要求:
一、加强渔政执法管理。
严禁无证捕捞长江河蟹;严禁捕捞渔船在主航道、桥区、重点渡区、航行警戒区、施工作业区、弯曲航段等水域进行江蟹捕捞作业;严禁在恶劣天气和夜间冒险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渔政、海事联合执法。采取重点水域驻点执法、交叉检查、水陆巡查等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江蟹捕捞渔船安全生产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捕捞和影响航运安全的不法行为。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组织人员深入渔村、码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等措施,加大渔业、航运、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渔民自觉依法开展渔业捕捞生产、遵守水上航行规则、维护渔业生产和航行秩序,保护长江渔业资源。
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切实抓好水上安全管理。渔政部门严格要求渔船生产时让出主航道,有序作业;同一横断面上不允许2条及以上渔船同时作业;装有甚高频(VHF)的,应保持通信畅通;渔民捕捞作业时必须穿着救生衣;海事部门应警示航行商船在通过江蟹捕捞水域时,加强了望,谨慎驾驶。共同构建渔船依法生产、商船规范航行的安全有序和谐江段。
在长江河蟹特许捕捞期间,安徽省渔政局和芜湖海事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组织跨区交叉检查,重点打击无证捕捞和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等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