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6日发布2010年第51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决结果。
公告称,经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征收50.3%至105.4%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09年9月27日,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2月5日,商务部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调查,近年来,中国自美进口的白羽肉鸡数量呈持续增长趋势,进口数量所占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的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并且处于较高水平。
中国海关统计显示,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中国自美国进口被调查产品数量分别为58.43万吨和30.56万吨,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34%和6.54%。2008年和2009年上半年自美国进口数量分别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进口的73.09%和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