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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靠牺牲老百姓“菜篮子”发展经济

   日期:2010-10-07     作者:农脉网    浏览:264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国蔬菜价格轮番上涨,而一些地方为了追求GDP和财政收入,不但不增加蔬菜生产投入,还以减免本应投入蔬菜基地建设的基金为优惠

    近年来,我国蔬菜价格轮番上涨,而一些地方为了追求GDP和财政收入,不但不增加蔬菜生产投入,还以减免本应投入蔬菜基地建设的基金为优惠条件进行招商引资。国务院公布“国七条”,再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地方应对照“国七条”要求,加紧改进工作。

  从1988年起,我国就提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在蔬菜供应中的责任。一段时间,各地政府投资在大中城市郊区建起了较高标准的蔬菜基地,确保了城市蔬菜的供应。随着农副产品供应由短缺到充裕,随着更多人醉心于宽阔马路、亮丽楼盘,“菜篮子”在一些地方渐渐被市长们所遗忘。比如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老的蔬菜基地被大量征占。以湖南省为例,近10年来,城市周边蔬菜专业基地有22万亩被征用,而新建者寥寥。

  蔬菜基地消失的背后,体现出一些地方对蔬菜生产的投入不断减少。根据国土法、国务院有关“菜篮子”工程意见等政策,在城市建设中被占用的蔬菜基地要通过征收“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在远郊建立新基地来实现占补平衡。可近年来,这笔基金征收十分困难。以湖南为例,全省征收缴率只有10%左右。更有个别城市,有关部门竟以减免这笔基金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之所以被弱化,最主要的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政绩观出现问题。有些地方领导认为蔬菜市场放开了,在全国形成大流通格局,政府就不用去管了;有的地方领导认为搞房地产赚了钱,到哪里都可以买菜吃。诚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再也不能对蔬菜生产流通大包大揽,但蔬菜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特殊商品,蔬菜供应是最大的民生之一,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

  由于缺乏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一些地方对蔬菜价格异常波动几乎没有手段进行调控。而农民种植蔬菜的条件很差,基础设施落后,沟路渠未配套,排灌不利,大棚等设施缺少,难以抵御较大的自然灾害,生产上主要还是“靠天吃饭”。从长远看,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我国蔬菜的安全供应。

  近期,国务院公布“国七条”,时隔多年再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解决农民“卖菜难”、市民“买菜贵”问题。要落实国务院“国七条”,关键是各地政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承担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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