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鱼病防治门诊工作中,笔者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水产养殖户前来询病问药时,不带病鱼样品前来检查,只说有鱼死,说不清死鱼的症状,使得渔技人员无法正确诊断,对症下药,往往因此而延误治疗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就鱼病的发现、送诊、用药等问题提出几点意见供水产养殖户参考,希望对养殖户赢得鱼病防治时间,减少经济损失有所帮助。
一、做好塘口记录,建立养鱼档案。⑴记录好放养初期及生产中鱼的种类、规格、数量等;尽可能准确地测量记录池塘面积、水深等情况。⑵记录好生产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包括青饲料及精饲料的投喂、池塘施肥情况及鱼塘发病用药情况等。⑶记录好池水的交换情况,水源的水质情况等。
二、加强巡塘,及早发现异常。⑴观察池水的变化,确定是否由于池水恶化而引起死鱼。⑵观察鱼的吃食情况,若天气、水质正常,而鱼摄食量突然下降,说明鱼已生病,要及早治疗。⑶观察鱼的活动情况:是否离群独游、行动呆滞;是否狂游、打水花、跳跃、翘尾和磨擦池壁、水草等。⑷注意天气变化,以防因天气突变而引起鱼浮头泛塘,造成死鱼。
三、送诊有代表性的病鱼。送诊病鱼时要做到以下两点:一要选择症状典型的病鱼,最好是刚发病而又未死的鱼。二要选择有代表性的病鱼。鱼往往是多种病并发,在进行鱼病检查时,要确定其主要病症,如患肠炎病的鱼往往伴随烂鳃病的发生;车轮虫病易引起细菌性烂鳃等。有些鱼病症状相似,但病原却不同,如鱼烂鳃有细菌性烂鳃、寄生虫性烂鳃等;肠炎有细菌性肠炎、病毒性肠炎等。因此,提供有代表性的病鱼是技术人员作出正确诊断的保证。此外,为防止误诊,在送检病鱼样品时,可多选几条鱼进行检查。
四、适时用药,规范操作。高温季节用药时间一般在晴天上午9-10时或下午4-5时,非高温季节可选择在中午用药,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鱼浮头时禁止用药(增氧剂除外)。
严格按照说明书用药。使用两种以上药物时,要注意药物间是否产生拮抗。要在上风处给药,这样一是能使药物在水中分布均匀,二是防止药物对人体造成伤害。另外,使用泼洒药时,应先投喂饲料后泼洒;使用内服药时,要加入一定量的黏合剂(如面粉等),制成团状药饵投喂,以免药物很快溶解于池水中而影响药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