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是一种有毒的化学药剂,用极少量就能杀死为害作物的病虫、杂草,或对昆虫、植物的生理活动发生重大的影响。在1997年国务院頒布实施《农药管理條例》中明确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它的优点是:
①防治成本低。
②防治的效果快、效率高,能迅速有效地控制住病虫害的蔓延为害,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是其他防治方法难以达到的。
③适应防治的对象广。绝大多数的害虫,很多病害及杂草都可以利用化学农药来防治。这是其他防治方法难于达到的。
④使用方法简便。施用农药的方法多种多样,根据防治对象的不同,既可以利用药械施药,也可以用各种人工土法土械来施药(水稻除草剂、杀虫单拌土法、各种土法诱杀害虫的办法等等)。
⑤农药的品种多,防治对象广。农药的品种、种类较多,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根据不同的防治对象选用对口农药,也可以根据病虫害发生的情况,选用不同品种农药混合使用,可以达到兼治的目的(如防治水稻稻瘟病时,可以把防治二化螟、稻飞虱、稻叶蝉等虫害的农药混合后一同使用。这样可以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减轻劳动强度,节省成本。)。
缺点是:
①如果施用不当会加大农业生产的投资,甚至造成危害(错误用药,造成药害)。
②施用方法不当、措施不到位容易造成人员中毒、甚至死亡(防治过程)。
③用药不当对环境造成污染。(六六六、滴滴涕等)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通过食物链的生物浓缩作用,造成在食品及人体中的残留累积,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
④病虫草易产生抗药性,引起主要病虫害再度猖獗。由于人们长期使用某一种农药,使病虫产生了抗药性,病虫的天敌在防治病虫害时被杀死,生态平衡遭到破坏,过去曾一度被控制住的病虫害又抬头回升了(小麦的条锈病,南方稻区的稻螟)。
⑤杀害有益生物,破坏生态平衡。农药的使用在杀死有害生物的同时,也杀死了有益的生物,改变了原生物群落结构(灭扫利防止蚜虫,同时也有可能七星瓢虫),破坏了农业生态的自然平衡。使一些原来并不重要的害虫上升为主要的病虫害。